突破壁垒,共创未来:云南省全面支持社会办医,推动连锁化、集团化蓬勃发展
云南省支持社会办医
4月3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要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
其重点任务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我们将优化全省公立医院的资源配置,适度控制治疗性床位的增长,并强化多学科之间的协同合作。同时,鼓励高水平医院采取“单体控制、一院多区”的发展模式,以提升其服务重大疾病临床需求的能力,减少患者跨省就医的需求。此外,我们还将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口腔、眼科、儿科、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2、实施医疗高地培育战略
为了打造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中心,我们将重点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等区域医疗中心,并努力争取建设创伤、神经疾病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同时,要求14个州(市)至少有一所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的基本标准,不少于10个州(市)有一所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推荐标准。此外,我们还将建设25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不少于80个分中心,以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3、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精准性,我们将在“十四五”期间努力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35个,以及州(市)、县(市、区)临床重点专科335个。通过加强这些重点专科的建设,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为了缩小城乡之间的医疗服务差距,我们将重点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我们计划使服务人口数30万以上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80%以上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同时,95%以上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将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此外,我们还将补齐薄弱专科1000个,每千常住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42张,以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5、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我们将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和能力。到2025年,我们计划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同时,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将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至少建成1个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此外,4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将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我们将努力实现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的全覆盖,并显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
6、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为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我们将重点改善公立中医类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依托云南省中医医院建设省民族医医院,依托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省中医康复医院。同时,我们将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继续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此外,我们还将支持社会办中医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并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此外还包括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控烟行动、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优化发展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促进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健康与养生深度融合,推动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国际医疗健康城等建设,打造集“医、药、学、康、养、旅、智”为一体的健康产业综合体。发展健康旅游产业,打造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或高端医疗区,开发一批健康旅游精品路线。围绕慢性病预防、运动康复、健康促进等,促进高原体育与健康融合。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信息服务,推进数字医疗与虚拟现实、5G、三维重建、3D打印等新兴技术有机融合应用。促进金融与健康融合,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丰富健康保险服务。到2025年,全省健康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亿元,建成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打造10个业态集聚、特色鲜明的省级健康产业示范区。
在“十四五”期间,云南省面临四大挑战:
优质医疗资源的发展尚不充分,且分布不均衡。目前,仅有少数医院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且这些医院主要集中在昆明。尽管红河、曲靖、楚雄等地的县域服务能力较强,但整体上优质医疗资源仍显不足。
学科和专科结构亟待优化。目前,康复医学、精神卫生、老年医学、儿童医学和重症医学等领域的专科能力相对较弱。中医药服务的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学科发展和核心能力也有待提升。
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同时新出生人口数量呈现下降趋势,这给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随着疾病谱的不断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相互叠加,形成了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风险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此外,“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的增加,使得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不断增大,公共卫生治理难度持续上升。
为解决上述问题,积极鼓励社会办医的参与,以推动健康产业的持续发展和优化。
事实上,不只是云南省,2024年前3个月,已经有上海、浙江好几个地区出台了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
深圳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高端化发展
2024年3月14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4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从完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高地建设等十个方面共提出了36条工作要点。
值得社会办医机构关注的是,该文件在第二十九条中提到:
出台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推动医疗美容、医疗旅游、“互联网+医疗”、康复护理、高端健康体检等细分领域健康服务扩容提质。
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高端化发展,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
建立社会办医疗美容机构培育库,成立市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引进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2家品牌化、连锁化高端医疗美容医院。
提高48家互联网医院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和试运营,健全在线支付、处方流转、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医疗”政策配套。
也就是说,深圳市2024年将重点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并积极引导医疗美容等消费医疗建设。
浙江加强
专科医院发展
2024年1月18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社会办医领域,浙江省提到:
1月18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通知计划,到2027年,浙江省全省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30%以上,专科医院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10%以上。
在推进专科医院提升与新建的同时,浙江省在社会办医领域特别提出以下重点发展方向: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及安宁疗护等关键领域进行深入拓展,使其成为地区医疗资源的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等专业领域,将规范其发展,并努力提升医疗品质和服务水平。此外,还将支持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机构的设立。
在发展战略上,鼓励社会办专科医院走向连锁化、集团化和品牌化,目标是打造一批在行业内享有盛誉、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力、深受民众信赖的医疗集团。同时,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小型化、社区化、门诊化的医疗机构,为民众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医疗服务。在合作与交流方面,允许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法律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学科、人才、技术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上海鼓励发展
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2024年1月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印发了《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对未来十年上海卫生健康方面做出规划。作为中国医生集团的发源地,这次规划中,上海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规划》提出,要推进设施多元构成:
发展高品质补充型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推进医疗国际化战略。依托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和三级医院发展国际医疗服务,推进设施和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
鼓励有条件的高水平公立医院建立国际医疗部,厘清国际医疗与基本医疗界面,健全准入和监管制度体系,发挥高水平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优势,培育国际医疗服务品牌。
发展高水平社会办医,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深入专科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社会办医品牌;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2024年3月5日《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发布,该文件提出:
鼓励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高端医疗服务,支持高水平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开展规范合作。支持公立医院建设独立国际医疗部,学习借鉴国际新技术,提供高品质、多样化和创新性医疗服务。
鼓励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等园区提升服务能级,支持市级医院输出品牌、管理、技术、人才等,与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优质品牌医疗服务聚集地。加强政策研究,稳步推动扩大医疗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